一、成立文化传媒学院评选领导小组
组 长: 王亚红 董龙
副组长: 李桂林 李树峰 刘永萍
委 员 : 郭慧云 李 杰 杨 晶 刘小芳 孔 雪 丁 爽 惠晓娟 谢晓燕 孔芳菲 刘文娟 周诗颖 刘小玉 贾学凡 黄河 杨婷婷 范 伟 毛 金 柴萍花 李 丹 李福元 田 颖 张乐 高倩 肖阳 宋蕾 侯志芳 许耀元 李海虹 史梦雨 李艳春
二、申请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三、评审程序:
评审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评审程序如下:
1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;
2、本人申请。
学生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,提出申请,并递交书面材料。
3、班级评审。
班级审查申请资格并结合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,组织评审,提出享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。
4、系部评选。
系部对各班上报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,民主评议,确定最后结果。
5、有省内建档立卡的同学必须给予助学金二等以上,外省建档立卡也必须给予助学金补助。
四、几项具体规定
1、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,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,收回已领取助学金。
2、如发现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有请客吃喝等不良消费和浪费行为,班主任有权向学校申请对该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和收回助学金。
3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学习优秀的学生,班、团干部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4、有以下行为的学生不得申请助学金。
佩戴贵重首饰,仪容仪表不得体的学生。
受到过系、院通报批评以上等级处分的学生。
无故旷课超过三节,迟到、早退超过五次的学生。
事假超过五十节课的学生。
病假超过一百节课的学生。
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学生。
五、具体名额分配
1、根据学生人数核定各等级奖励助学金的名额,核定名额;
2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档次以学生提供的具体材料作为评价依据。
文化传媒学院
2020年10月1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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